《半吊子的悠闲生活》第11章


“你过来。”李凌招手对招妹说道。
招妹一愣,还怎么过去,都这么近了?
“哎呀,我让你再靠近一点吗。”李凌满脸不耐烦。
招妹还是不动,还怎么靠近,我现在已经快挨着你了!
“哎呀,真是啊,好了好了,我怕了你了。”李凌说着就要趴在招妹的肩上。
招妹看到蛮子要这样趴在自己的肩膀上,赶紧跳开了!那家伙竟然捂着自己的肩膀,像是一个贞洁女神一样,说道:“你要干什么,我可是只说过要帮你忙——用拳头,没有说其他的啊!”
李凌无奈地翻了一个白眼,本来还以为古代的人都非常单纯、非常善良呢,现在看来,在自己想多了。
“我就是要在你耳边小声地对你说啊,万一被其他人听到了,知道了咱们的抓贼计划就不好了啊。”
招妹赶紧跑了……跑了……居然跑了……
留下李凌一个人在冬日的夕阳下凌乱不堪,什么情况这是?
李凌正在思考这家伙为什么跑了的时候,招妹有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了,我靠,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你干什么去了?”
“我……我去看看……”招妹上气不接下气,话还未说完,就只是一个劲地摆手,”没有人,我都看过了。”
“嗯?什么意义啊?”李凌觉得自己好像听不懂这家伙在说什么了。
招妹慢慢地终于缓过来了。
“我去四周都看了看,没有人,好远好远就只有咱们两个,你可以放心地说了,不会有人听到的……”
李凌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这思路怎么跳跃的啊到底?
三日后,大安村。
刘耀宗躲在大安村已经有好几天了,他终于可以放心了,因为他有了一大笔钱,也因为现在他终于可以不再那么提心吊胆了。
那些捕快们在几天前就都已经离开了大安村,那时的刘耀宗还以为他们只是在放烟雾弹,迷惑自己,然后想让自己跳出来,哼哼,我才没有那么傻呢!
在这三天里,他已是完全放下心来了,村子里已经一点动静都没有了,看来捕快们是真的走了,自己的计谋又得逞了。
自己行走博弈江湖这么久以来,最近的一票是最大的,也是最成功的一次。
既然没有危险了,那就要出来看看情况,终于可以透透气了。
只见,人们都争先恐后地往东边跑去,男的扶着老人,女人牵着孩子,都是热热闹闹慌慌张张的往同一个方向跑去。
刘耀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赶紧抓住一个正好经过他身边的小孩子,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为啥大家都东边跑了啊?”
那小孩子见是一个陌生人,倒也并不害怕,大概是因为那时候还没有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忌讳吧。只见他抬手指着那东边说道:“在十里巷那边有张告示,好像是有什么贼人被抓住了,爹娘都过去了,好热闹的。”说着,也不待刘耀宗回答,甩开他的手就赶快跑了。
刘耀宗心里一沉,难道是?
不会的,他不会那么倒霉的,捕快也不会那么容易抓到他的。
算了,还是晚上去探探吧!
月光之下,清凉一片,冬日的月亮,越发的小而高,然而,还是照得地上一片亮堂堂。
终于到了十里巷了。
刘耀宗在停下歇息的同时不忘一直搓着自己的双手,这大北方,真是够冷的,哈气都能成冰了!
白天虽然已是没有前一段冷了,但是这晚上的温度还是让人伸不开手!
果然,远远地就看到墙上贴的有一张告示,应该就是小孩子说的那个告示了。有点远,看不清楚,刘耀宗看看左右无人,就放松了警惕,一步步地走向那告示。
快了!马上就要知道答案了!
到底是不是他呢?
刘耀宗心里紧张不已,忐忑不安。
等等,好像不对,难道这是个陷阱?
刘耀宗不知道为何,好像有了第六感觉,不,第六感觉是属于女人的,那他就应该是好像有了第七感觉,总觉得那是个陷阱。
“嗖”的一声响过,那是刘耀宗扔往前面探路的。
过了许久,许久,并没有什么意外的状况发生。
我还真是高估了这群笨蛋捕快啊!以他们的智商,怎么会想到在此处设下陷阱呢?刘耀宗遗憾地摇了摇头,好像自己的对手太弱了一般,让自己觉得都没有尽兴。
真是一群弱智啊!
于是,刚刚那个小心翼翼的人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粗心大意胜券在握的狂人。
距离那告示还有一点点距离了!马上就能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刘耀宗心里那叫一个乐啊,再也没有心里上的解放更让人感到轻松了!
只听“噗通”一声,刘耀宗觉得好像做梦一般坠入了黑暗之中!娘的,还真是有陷阱啊,看老子出去之后怎么收拾你们!
“倒水!快,快!倒水了!”从上面发出的声音!
正沉浸在郁闷之中的刘耀宗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想这句话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只是,他马上就知道了!
冰冷的水从上面飞落下来了!不仅有水,还有冰块!
要知道,北方的冬天,温度低得可以让河流结冰成桥,晚上的气温尤其得低,拎着一桶水,从河里拎到家,就不能再叫水了,而只能叫冰块!冰疙瘩!到家之后,若想用那所谓的水来洗东西,必须要先烧一下才可以,不然,冰块是无法洗东西的!
在水流冰块的冲击之下,刘耀宗很快就成了一棵树,一棵冰树!
“少爷,还要不要水了?”一个憨憨的声音问道,正是招妹。
“不用了,反正也就一个人,再往下面倒水的话,就是浪费水资源,人类的水本来就不够用了,南非干旱之灾……”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正是李凌。只不过现在他是少爷,招妹是小厮。
李凌说着说着骤然停了下来,是因为他猛然发现,自己说这些话没有什么用,因为根本就没有人懂!
重生还真是麻烦啊,居然没有人懂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可怜的我啊可怜的我啊!
“大白馒头,快,你们要的人我已经抓住了,来,剩下的你们去处理吧。”我只关心我的钱,赶快给我就行了。
“多谢了,不过万一不是怎么办?”大白馒头并不想欠他人情,她并没有如李凌想象的一般涌上前去,只是冷静地在问这让李凌抽风的问题。
第十一章
李凌眼里闪过无奈的光,自己怎么就忘了几千年前老祖宗的话了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自己怎么能指望她说话算话呢?
“那算了,我回家洗洗睡了,你们好好忙吧!”对付小贼,他有办法;对付女人,他可真要举双手投降了,轻不得重不得,打不得骂不得,惹不起还是躲远一点吧,哪里凉快哪儿呆着去吧,哦,不,是哪里暖和哪里呆着去吧!
“算了,给你,银票,一文钱也没有少啊。←→”
李凌第一次好好地打量着这大白馒头,想起自己的前世,嘴贱又无聊的时候曾问过很多女同学、女性朋友,什么时候的男人最帅?答案那是惊人的让人心寒的一致:阔气的给钱的男人!简约答案就是,一个字:买!前提是无论女朋友看到什么东西,只有喜欢,就统统用一个简单粗暴的字回答,最能显示男人的帅与气质了,那个字就是:买!
现在他竟然发现这大白馒头很是有气魄,因为……
她掏出银票的动作实在是太有型了!
潇洒、流利、快、简洁,如行云流云一般啊,达到了艺术的境界!
嗯,甚至可以说,酷毙了!
美女当如此啊!
李凌赶紧伸出自己的双手,以迎接最爱的姿态迎向了那轻飘飘的银票:“真的?还是衙门里好啊,出手这么阔绰!”
接过银票,李凌忍不住仔细端详起来,淡黄色的纸面上印着一个非常明显的数字:贰佰,旁边加盖“临江府”几个隶书小字,自字第壹佰捌拾陆号,右侧另盖黑色天元元年销,他真想上去亲一口啊!但是觉得在一个大白馒头面前这样疯癫,太对不起自己的绝世风姿了,于是勉强换做用手去亲吻它,细细地摩挲着,哇塞,这银票给人的感觉就是爽啊!摸起来滑而不腻,又非常敦实,或者叫瓷实?反正手感挺好的!手感真好啊!
这一摸便跟上瘾了似的不可自拔,他深深地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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