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无敌特种兵》第35章


冲锋的力量,加上他本身的力量,使那个一时还找不着北的叛军士兵,呼一声向前被砍出,棉甲上的铁片和刀片之间,发生了令人发指的碰撞和摩擦声,还有几许的火星闪烁。
“啊!”三个家伙再一次被集体打倒。
“别动,我们来了!”海面的船只上,叛军一声呐喊,将船迅速地向码头上靠来,同时,二十几个士兵密密麻麻地举起了刀枪。
毛仲急了,毫不犹豫地上前,瞄准一个叛军的背上,狠狠的一脚踩踏,将之牢牢地钉到了地上,而这家伙,还压着第二个,第二个还叠压着第一个。三个叛军士兵硬是被毛仲一个人全数控制了。
咣!毛仲的刀再次飞起来,这回,已经是很把握的事情,刀准确地砍在第三个叛军的脖子里,使那儿爆发出一蓬粘稠的水雾,自然是血。毛仲的力道之猛,居然将第二个叛军的棉甲砍碎,入其骨肉!
一时拔刀不起,毛仲的手摸上前去,从侧面掐进了第二个叛军的脖子,大拇指一动,象钢刀一样,直接滑进了那家伙的颈动脉,狠狠地倒勾,嚓,将之撕裂。
噗,又是一孔粘稠的,腥腥的水雾。因为距离太近,直接将毛仲的眼睛都打湿了。
毛仲没有去管第三个家伙,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眼看着,叛军的第一艘船只就要到码头边上靠岸了。二十几名敌军一旦跳下来,可不是随便玩的。
灵机一动。毛仲抓住了第三个叛军尸体上已经“脱离群众”了的脑袋,朝着水里呼一声扔出去,接着,又抓起了他的尸首,狠狠一用力,慢悠悠地抡起来,旋转两圈儿,加足力量,猛然间脱手扔了。
哗!码头边最近的地方,响起了清晰的海水飞溅声。
“快,敌人跳水啦,跳水了,好几个,还有两个女的!”毛仲狂呼。
一刀将第一个还在挣扎的叛军脑袋割掉,毛仲觉得,自己已经进入了最后的疯狂挣扎,面对此情此景,他已经觉得逃跑实在是奢侈。干脆痛痛快快,能杀几个是几个,发泄发泄胸中的郁闷吧。
麻辣隔壁,现代特种兵居然活活地被古代人渣们困死在小码头边儿上了!
噗嗵噗嗵,又两颗脑袋和尸体被扔进了海里。
“哪里哪里?哈哈,在那里!那不,脑袋,老子看见了!”至少两艘船的叛军,都向那里急忙挥舞着火把,至于看见没有,很难确定。叛军虽然人多势众,可是,在黑夜里,也不敢轻举妄动。呼喊着壮胆也是有的。
毛仲已经没有管陈继盛们了,娘的,只要自己能够逃走,一切都是胜利,管他陈老将冰小妹,在失火的博物馆里,能够做的唯一正确选择,不是看文物的价值,而是看它们与门口的距离!
毛仲一个健步,跳上了贼船。
四十章,夺船
船没有任何摇晃,对于毛仲的轻盈身手来说,巨大的航船还不至于承受不起,倒是那里的两名士兵急忙迎接:“哥儿们,那家伙在哪里?”
毛仲的心头千回百转,最终决定,干掉他们!
冒充的话,可以哄一时,不能哄很久,迟早要开杀戒的,还不如早杀。
“哥儿们,看,那家伙是不是在那里?”毛仲用手往黑暗的水面下一指。
“哪里?”两名叛军抄着长矛,朝着海面下就乱捅。其捅功之烈,让毛仲丧失了对宰掉他们的任何愧疚,因为,要真是他在海面上,早就被这俩货捅成蜂窝煤了。
手里的刀,毫不犹豫地砍去,一刀砍在一个家伙的左腿上。
“哦!”那家伙痛哼一声,向前跪倒,正好给毛仲一个贴切的机会。毛仲的左手如影随行,扣到了他的咽喉,狠狠地用力,将那里全部的软骨都抠碎了。
另一个家伙还没有从亢奋的战斗情绪中解脱出来,还在用力地捅着:“我叫你跑,我叫你跑。;老子*。”
毛仲抡足了力气,使那刀在空中有一个短暂的低吟,嗡,就到了终点。
位置恰到好处,是从叛军的这边抡起,有一个半环的路程,没入了那家伙的下巴下面,毛仲对人体攻击部位的熟悉,几乎可以预见到一切可能,也是这家伙工作太过努力专业,如果双臂往上遮掩丝毫,就能避免被秒杀的悲剧。
嚓!轻微的响声过后,一个硕大的脑袋连同他颈项上的半截儿物事,呼地飞了出去。
摇晃了两下,这家伙的大半身体,才向着前面砰然倒下,先在船帮上趴着,不,是爬着,令人发指地摸索着,移动着,然后,才消逝了意识,颓废地往下蹲来。
毛仲的心里一悸,抓住这厮的束甲腰带,狠狠地一提,唰,将之提进了船下。
海风呼呼地刮着,叛军的船上,乱成一团,所以,这掉进海里的声音,居然没有引起人的注意。
轻易地灭掉了两个家伙,毛仲暗暗感到庆幸,算算自己的战斗历程,已经灭掉了多少敌人,而自己竟然毫毛无损,实在是侥幸。向着前面摸去,他得将整个船上的叛军干掉,才能夺取座船逃走。
“谁?”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恶狠狠地问,随即,唰一声,一把刀闪了过来。
毛仲用刀一架,砰,刀刃相击,响起了刺耳的声音,还有一簇火花。
毛仲纠正火花看清,那人是一员精壮的将官。穿着非常拉风的盔甲。
脚下不由自主地动作,轻轻一绊,就将那家伙整得急忙向下看,注意力被吸引了许多。
毛仲狠狠一压,怪叫一声,拼尽了力量,将刀压了下去,力量之大,居然将那家伙压得坐到了船板上。
不过,这家伙也很了得,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丢弃了刀,向旁边翻滚而出,箭一样射向船舱的另外一头。
不小的船舱,用坚实的木板遮掩,估计是防范敌人的弓弩之用的,而船舱之中,竟然储备了一堆铜棍子之类。毛仲信手一抓,就着船舱外面叛军的火把,能模糊地辨认,是明军的铜铳。他认识过的,在王海生等人的装备里,是非常普通的东西。
也来不及多想,毛仲将这枚铜铳,朝着逃避的敌人将官狠狠地砸过去。随即,人也闪身跟上。绝对不能让这家伙逃了,否则,自己就死定了!
那将管一面跑,还一面狂呼:“快,快快!”也许是太过惊恐,除了这样几个毫无意义的词儿外,他一时还没有表达出任何有效的信息。
毛仲的臂力,在现代特种兵中,并不特别过分,可是,比起一般人来说,已经很恐怖了,而这敌将逃跑的速度,所谓箭一样快,完全是依照一般人的视觉来计,所以,当那枚铜铳沉重的旋转着飞砸到了他的背上的时候,竟然将之一下就砸倒了。
毛仲飞身而上,扑到了敌将的身上,右手里的刀,以背狠狠地斜击,砸到了这家伙的铁盔的侧面。
尽管隔着铁盔,人体太阳穴的位置,仍然是最脆弱的,这家伙嗯一声就昏了。
毛仲从背后揪起这位的脖子,不放心,又用刀背猛砸了几下,然后,使之桃花盛开。
“把总大人?”船舱外面的叛军显然不是傻瓜,立刻就听到了风声,一个家伙赶了过来。
把总?这么小的虾米?
毛仲心里很不爽,要是毛承禄那样的大将该多好?老子抓着一个就可以控制敌人的全军了。
没有什么好说的,毛仲挥刀一记,将那家伙的肚子捅了个正着。尽管有甲衣挡着,仍然够他小子受的。毛仲的刀,能够感受出突破了甲片的突然滑腻。肯定是切进了皮肤和单薄的腹部肌肉保护组织里面了。
叛军怪叫一声,倒了出去。
“谁?怎么了?”
“喂,你怎么了?”
好几个叛军在船舱外面一起呼喊。
这让毛仲很快就改变了主意,本来,他计划将敌人完全袭杀,一个也不剩下的,。现在。自己一人杀出去,就是再骁勇,也难免要吃亏,所以,还是重版逮捕毛承禄的故事吧。想到这里,他将昏迷了的敌将抓起,用刀敲打掉头盔,暴露出脸儿来。
“外面的人都别动,乱动的话,老子就杀掉你们的官儿啦!”
外面的叛军呼一声就转了过来,从船帮上纷纷转向那头的船舱,至少三个火把在外面照着,至少八个人往里面观察。
因为距离的原因,毛仲不可能将这些家伙都击退,所以,他冷笑一声,用刀架在已经昏迷的敌将的脖子上:“看见了没有?他已经被我打昏了!你们要是不滚蛋,老子立刻就宰了他!”
叛军,一个个面面相觑。目瞪口呆。
突然,一个家伙怪叫一声,朝着毛仲冲过来,手里的长矛抖出了一团暗红色的缨络。
毛仲将着左手里的叛将往前一挡,自然是想吓叛军暂时停手,然后,自己才能找到机会,不料,敌军竟然来得太急,收脚不住,直接将矛戳进了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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