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无敌特种兵》第84章


,人数更少了,也更精干了。火力更凶猛了。
毛仲决定,来一个深入的侦察行动,彻底地进入女真贼军的心腹地带,痛击敌人,制造几起惊天动地的大事件,让女真贼军知道知道,明朝官兵,不都是熊包,直觉上,他认为,既然盘山的明军新败,女真军大胜,一定会松懈了警惕,从蓝序解读的阿敏书信来看,金贼军的主力一部,将在盘山,即旅顺,大连一带,长期驻扎,防范明军水军的反扑。这样,女真贼军的后方,一定异常空虚。
一路疾驰,过村落无数,很久都没有人烟,到了一个岔路口,骑兵部队发现一队商帮运载着大量物资往北走,约一百余人,驱赶着七十多辆马车,一路长蛇阵地走着,估计是累了,就在道边儿休息,车上都用布皮遮掩了,满满当当的,不知道装的什么。
“军爷好!”
“军爷辛苦了!”
几个辫子车把式笑着拉话。
“你们车里装的什么?”毛仲派遣女真语流利的士兵上前盘问。
车把式急忙用女真语答话,态度很恭敬,两名明军士兵也很牛叉,架子摆得足够。问了一会儿,就转回来。悄悄地给毛仲说了。
这是支女真军的运输队,刚从盘山过来,将盘山金州之战中缴获的明军物资向女真国叛酋皇太极处运送,正说着,从那面走过来一队女真军骑兵,约十三四人,牵扯着马,大摇大摆,一面醉熏熏地摇晃着:“喂,你们哪里来的?”
众士兵都来看着毛仲,毛仲笑着指了指南面:“你喝醉了!”
两人使用的都是汉语。
不用再说,。这些都是金贼军的护送卫队,人数就是太少了些,毛仲一使眼色,士兵们就慢悠悠地围了上去,“喂,哥儿们,你们有酒?拿来些喝!”
“哪里,都喝完了!”瞪着血红的眼睛,那名女真军头目笑得很丑陋:“你们没有带女人?”
“没有,你们有?”
“有啊。还有四个兄弟正在树林子里快活呢,要不,呆会儿你们也去玩玩?算是兄弟喝完了酒,给你们补补。”
“多谢大哥了!”毛仲带着两名士兵朝那女真军官指引的方向疾驰而去,让那军官非常鄙视:“呸,狼狗的棒棒硬得这么快!”
这军官的话音还没有落,牛雷已经晃到了他的跟前,手突然从马鬃处弹起,狠狠地将着尖刀捅向了那人的腋下,与此同时,其他官兵也一起行动,将贴在身边的女真士兵格杀,为了避免敌人的警觉,特种兵全部使用短小精悍的匕首,果然,成效很明显,只有两名女真军士兵试图反抗,也被随后的明军士兵用步枪击毙了。
毛仲三人来到了树林里,果然看见四个女真士兵正摇着大辫子,光溜溜的黑屁股在地上做机械运动,衣甲什么的都扔在边儿上,于是,二话不说,上前就用匕首乱捅,他们的马蹄声曾经引起四个女真士兵的注意,可是,很快就继续专心致志地工作,于是,都从脖颈处捅入,了断了狗命。
十一章,贝勒府
四个年轻女人身上也被溅了不少血迹,赶快穿好了衣裳。立刻能看出是汉装,自然是明国人,她们一个个战战兢兢,不敢看毛仲等人,等询问了半天,才知道,是明军在金州和盘山一带的百姓,被金贼军掳掠了。
战争极为残酷,金贼军大肆屠杀,几乎所有的男丁都被杀掉,少数软弱的成为奴隶,而妇女们多数作为战利品被劫走。一听说毛仲等人是明朝的官军,四个妇女就冲上去拉住,又哭又喊。
出了树林,女真贼军的运输队已经被处理了,护卫的贼兵被杀,还剥光了衣甲,百十号赶车人也被集中起来,圈在中央。士兵们还在车中发现了高蓬车里装的都是捆绑的女人,都放出来时,约有四百多人。而其他车辆里,装的都是粮食,布帛,金银。
毛仲对那些赶车人进行了审讯,发现他们中,只有五个是真正的女真人,于是,毫不留情地当场割掉了脑袋,然后,派遣三名士兵,领导那些妇女们,押解驱赶着车把式,将所有的车辆都赶向南面,然后转明军登陆的地点。
妇女们对毛仲等人感激万分,连连磕头做揖,接了女真军的武器,一个个扬眉吐气,恐吓着车把式,迅速地转移了。考虑到隐蔽性,毛仲下令将那些被杀的女真军护卫队以及那五个督车的女真头目尸体,都放到车上拉走。
初战告捷,截获敌军运输队,让每一个明军士兵都很振奋,稍加休息,吃喝了女真军带领的东西,毛仲又给士兵分析了刚才战斗中的经验教训,叮嘱士兵要随机应变。
毛仲小分队继续北进,从岔路口往西北地区疾驰,这儿,是通往辽阳和沈阳的大路,表明毛仲的袭击目标是,女真贼军的老巢,明朝的沈阳,失陷以后被女真贼称为盛京。是其都城。
“诸位,我们敢不敢冲到沈阳城,狠狠地捅敌人一刀?”毛仲驻马问道。
“敢啊!”
“对,敢!有什么不敢的,老子死了,不过脖子上一个碗大的疤!”
“有毛将军在,我们都不怕!”
毛仲一笑:“这才象男人!我相信大家的小肚子下面还安着蛋子了!走!听我的,没错儿!”
二十八骑兵,在地上卷起了一阵阵灰尘。
一连奔驰了三个小时,特战分队才遇见了一座城池,路上,人烟也能见着了,都是拖着大辫子的百姓,正在地里忙碌,田地不少,抛荒的更多,村庄里非常萧条,时常能见到野兽出没,甚至,毛仲还见到了一只特立独行的老虎在道路不远的丛林里窥探。
大辫子的金贼军士兵四个正在城门口站岗,盘查往来的行人,毛仲一点头,明军士兵就过来了。
“将军!将军?”王海生提示毛仲,那意思是,最好不要进城,否则,万一露出了破绽就遭殃了。
“哼,你越不进城,越是让人怀疑。”
站岗的金贼军士兵虽然看着毛仲部队身上背的那些步枪稀里古怪的,还有手榴弹什么的也新鲜,并不没有过分地问,还大声地喊:“那边怎么样?抢了多少汉人的大闺女‘?你们痛快了吧?”
毛仲等人也不理他,径直闯进城中,站岗的金贼军在后面哈哈大笑。
老家在辽东大石桥的一名士兵告诉毛仲,这儿是瓦房店。东南下七十里是普兰店,往西北的大道一路猛进,约三百多里,才是辽阳。
不料,城中基本没有店铺,居民寥寥无几,疲惫不堪的特战队员,虽然怀揣着银子,却找不到地方可以歇脚吃饭。正在犹豫不决间,有巡逻队过来:“喂,你们干什么的?”
六个女真贼军,一个骑马的,五个地蹦的,长得也很细腻,一看就不是经久耐用的男人,“盘山前线回来的官兵,找吃的喝的。住的。”
“那好,跟我来!”那人倒也热情,将特战队员引到了一处,“这是大军往来的驻扎地,现有留守官兵三百余人呢。”
毛仲官兵大摇大摆地进去,有人接洽了,看了看毛仲等人,也没有过多盘问,就安排了伙食。吃饱喝足之后,毛仲惟恐士兵在言语之间弄出麻烦,就带领他们走出来,骑着高头大马,耀武扬威。
正在观赏古代小城镇的格局,忽然,前面传来了哭喊和求饶声,转过弯一看,只见一个小姑娘正跪在地上,被一名恶人凶狠地殴打,那恶人一面打,还一面叫嚣:“老子今天打死你,打死你!”
在这附近,有三四十个百姓远远地围观,而距离最近的地方,是一个高大巍峨的瓦房门面,宽阔的门道,居然有四个红色的大门,金光闪闪的铜铆钉,好象盔甲上般,给人强悍坚韧的感觉。
比街道要高得多的数十道台阶上,两名穿着旗袍的年轻女人正冷笑着观看打人,她们的头上,有丫鬟模样的人撑着大伞遮阳,五六个丫鬟跟随在身边,一个个战战兢兢,四个身强力壮的恶奴正卷着衣袖,袒露着胸膛上的肥腻和黑毛,象黑社会的打手,气势汹汹地盯着挨打的小姑娘。“打,福晋叫怎么打,就怎样打,绝对不能便宜了这十三!”
“福晋?”毛仲立刻明白,这儿是一家女真权贵的住宅,福晋可不是一般的女人啊。他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场面,很快有了主意。
“打!狠狠地打!这个该死的猪精!居然梳掉了我姐姐的头发!呸,打死都不屈!”一个年轻漂亮的旗袍装女人,虽然那么远就能让毛仲感受到了身上的香气,模样也很象现代的明星马苏,挺诱人的,说起话来却非常恶毒。
“走了走了!没有什么好看的,让她跪在那儿吧!”中央的旗袍装女人还稍微善良些,但是,她随后的一句话,让毛仲不寒而栗:“莫克,本福晋将她赏给你们了,随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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