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73章


“混帐,他要是来了,我们就只能夹着尾巴逃走了!”
“啊?”
正在议论着的满清军将领,带领部队继续前进,远远地,能够听到激烈地呼喊声,顿时,许多人马都激动起来。“快,快!”
毛仲率领的部队,这时候从侧翼闯了过来,忽然透过树林的枯萎乱枝,发现了斜坡上的清军部队,马上,他就悄悄地下了马:“赶快隐蔽。”
明军官兵,悄悄地隐藏起来。将马嚼子勒紧,惟恐其发出一点儿声息,毛仲自己,则带领五个士兵,继续向前观察,“步枪还在吗?”
“嗯!”
随身携带的两枝步枪,成为毛仲小部队的尖兵武器,毛仲悄悄地潜伏前进,隐蔽到了距离大路约一百多米的位置,那里的纷乱荆棘丛,成为不错的遮掩物。
一队队清军,从那里飞快地奔驰过去了。不久,全部的人马都过去了。毛仲的手,把握着步枪,却始终没有射击。
“怎么不发射?”几个士兵见清军走远了,才郁闷地问。
“目标太小,都是些破兵!”
毛仲放弃了狙杀,原因是没有看到敌人的主将旗帜,所以,他叫来了士兵,再次骑上战马。“走,追着靼子看看。”
明军十余骑,大摇大摆地上了路,跟随着清军的队伍向前走,因为清军的步兵队伍走得不快,他们也放慢了速度。忽然后面有隐隐约约的马蹄声,毛仲立刻吩咐大家,“不要乱动,放慢速度,继续走。不要怕。”
不久,后面的清军部队赶了上来,一看他们,有一个年轻的军官用半汉不满的杂话就问:“你们怎么不快些走?前面正打呢!”
毛仲也学着他的腔调说:“上边叫我们巡视这一带,小心明军骑兵偷袭。”
“偷袭个鸟儿!这儿的明国兵,哪里还能有一个活的?”那将鄙视地说着,带领人马向前走了。“快走!”
毛仲军在满清军中混着,就跟随这帮三百多名的骑兵乱走,满清并也没有任何怀疑,估计清军中汉兵,蒙古兵,满兵和其他各族的士兵太过混杂,没有人怀疑敌人已经混进来,而且是条大鱼呢。
毛仲跟随着满清军,若无其事地纵横驰骋,往前以至走了五六里,才到了前面一片地区,看看竟然是那座石桥,满清军已经攻过桥来,将明军正面的前锋祖大寿部队打退了,这让毛仲异常郁闷,心说祖大寿你干什么吃的,还关宁名将呢,竟然连一座小石桥都要拿不下!丢人呢!
在石桥附近,毛仲放心大胆地过了河,只见地上的明清两国士兵的尸体,已经将河半为淤平,情势十分惨烈。前面的清军正在推进,步兵走得慢些,携带的武器主要是弓弩,刀枪,骑兵已经远远地闯到前面了。
毛仲正在犹豫,不知道敌人的指挥官在哪里,忽然,那面有一丛骑兵从树林里冒了出来,为士兵打着主将的军旗,旗帜下数十名全副铠甲的军官,一看就知道是大鱼。
好几个明军官兵都向毛仲示眼色,一个个激动得颤栗起来。在敌人的心脏地带猎杀敌人的指挥官,实在过于冒险。
毛仲毫不犹豫地端起了枪,也不管对面是谁,砰的一声就撂倒了一个家伙。
“郡王?郡王?”好多清军骑兵顿时惊呼起来,那里,簇拥下的杰书王爷,已经滑落马下,因为两只脚还别在马蹬里,无法解脱,被惊了的战马拖着,一路向前面乱窜去了。
一百零六章。打到北京城
清军大乱,到处乱追着杰书的战马,被半拖在地上的人,疯狂地颠簸着,惊骇得清军一‘阵尖叫。
毛仲乘着这混乱,挥舞起手榴弹,朝着那群满清军官乱扔,一面大叫:“明军到了,明军到了。”
清军虽然训练有素,也搁不住这么乱打乱喊,突然间冒出些敌人来,使用这么蛮横的兵器,还看不出区别来,竟然不知道敌人是谁,在哪里,只有手榴弹炸得许多官兵血肉横飞的时候,才发现了危机,太可怕了。许多官兵恐惧地抱头薯窜,四分五裂,向着各处崩溃,毛仲等十数骑兵,追着清军乱砍。居然将之驱散了。
“快,撤退!清军一旦醒悟过来,我们就危险了!”毛仲立刻指挥部队,向着北面冲去。
明军官兵,跟随着毛仲乱冲,一面也非常迷惘:“将军,往哪里去?”
毛仲道:“闲话少说!”
他也说不清真正的趋向,反正在敌人的后方,打一个鸟儿换一枪是最合适的,披着羊皮的狼才是最危险的狼。特战部队对这样鱼目混珠的作战,反倒是最常规,最熟悉的。
毛仲部队北进了三里多,发现了清军主力部队的踪影,大片的骑兵,正在后面休整着,前面则呼喊声声,正在激战,想来,后面的是预备部队。
一列列一排排的清军骑兵,非常严整,看得毛仲目瞪口呆,到现在,清军还有这么多的精兵强将,难怪绝对不肯承认失败屈服了。
有的清军歪斜着脑袋回看了毛仲一眼,就专心致志地摆弄着自己的兵器,还有的连头都不抬,不屑一顾。清军的后续部队,至少有三丛。
毛仲等人规矩地打马站到了后面,认真地观察着敌人的军官所在。几个士兵无声地笑了下,用手捣了捣毛仲的胳膊。“嗯!”
毛仲也发现了敌人的位置,三个军官,正在马上摇晃着,得意洋洋,踌躇满志,好象胜利在望。
“哈哈哈哈!”一个军官笑道。
在寂静的战场后方,这笑声分外清晰。
“祖大寿还活着呢!”
“那家伙,看着霸道,其实是个草包,”
“哪里呀,听说这家伙有五个老婆,想想看,全身的功夫都撒到女人身上了,哪里还能有力气打仗?哈哈哈!”
“这回,我们要逮了祖大寿,献给皇上当见面礼。”
毛仲距离那三个军官,不过七十多米,距离之近,令人鼓舞,毛仲一摸步枪,顿时大惊,子弹已经没了,他苦恼地将枪往地上扔去,却忽然灵机一动,摸摸腰间的手榴弹,打马朝前走去。
有清军终于过来拦截,十几个家伙非常牛地横在路上,毛仲无法,只得将步枪往上面一举:“我等发现了明军的兵器!”
“嗯?”清军顿时人人眼睛发光,大家都风闻了明军目前使用的最厉害兵器,却没有真正见过摸过,人人心里痒痒的,现在一见这么古怪的一个东西,顿时被吸引了注意力。
“带我去见佐领大人!”
毛仲淡淡的要求道,他的胆量异常出色,面对十几个虎视眈眈的清军,轻松自然得好象在自己家里。
清兵犹豫不决,看看步枪,看看毛仲,示意他将东西转递给他们,毛仲大声怪叫:“不行,不行,我一定要亲自交给将军!”
清军的眼睛,一起盯住了毛仲,非常古怪,这让毛仲忽然醒悟了,对,刚才的话漏馅了。怎么使用汉话大嚷起来?
“我是汉军八旗的,快,我要见将军,左翼有明军大队骑兵出没。”
毛仲信口开河的本领,滴水不漏的功夫,立刻施展。
清军士兵见他这么坦然,逐渐放松了警惕,几个士兵飞马过去,不久就回来了,三个军官都赶来。全是中年将领,一个个目光敏锐,刀子一般。将毛仲盯得很死:“拿来。”
毛仲将枪递给了一名清军,任由他转给一名清将,毛仲估计,他可能是个佐领之类的小军官,手下三五百骑兵就了不起了。
清军的眼光都在那一支步枪上面,就是其他骑兵,也很好奇,毛仲渐渐地由注目焦点,迅速被边缘化了,于是,他的手悄悄地滑到了腰间,“将军,还有这个!”
“不是将军,是统领!”那个军官没好气地训斥道:“难道连这个也不分?真是笨鳖。”
“对不起,统领大人,为表示我的迁移,我给您一个小香瓜尝尝吧。”毛仲坦然一笑。
“嗯?香瓜?你说什么?”那军官目光一凛。
毛仲的动作毫不迟疑,手榴弹一取出,拧开了盖子就扔了过去:“这个!统领大人,就是这个!”
大家一起朝着天上看,那个黑呼呼的东西,已经砸到了三员清将的身边。一名清将鄙视地看了看毛仲,信手一抓,将手榴弹抓到了手里。
统领?这样的官绝对不小了。
轰!
一片硝烟弥漫起来,将几个清将的位置覆盖了,就在这一瞬间,毛仲等人再次投出了新的手榴弹,然后,拨马而逃。
五六颗手榴弹的爆炸,将二十几名聚集在一起的清军炸蒙了,那三个将军,立刻就不见了身影。
清军傻了。傻了半天,才发一声喊,朝着毛仲等追来。
毛仲等在前面跑,清军死命追赶,但是,两者起步时已经相差悬殊,二百余米的距离,等于白搭。毛仲等边跑边转方向,很快就混入了周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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