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迷情》第117章


此而已。
衣袖太短,我挥一挥手臂,在身上拍打拍打一番,然后,我从衣服兜里掏出一盒烟。我颤抖着手,从里面抽出一支来。手抖动得厉害,一连塞了几次,才把烟放到嘴唇上。
是在颤抖。不是害怕,而是激动。
无所谓了。现在,我无需冷静,我已经成功杀死了刘从军这条恶犬,血债血偿―――我为云菲菲报了仇。我有快感,我很满足,一种得偿所愿的欣喜。所以,有点激动。
应该要走了―――我没打算去自首,那么好象接下来应该要跑路了吧?嗯嗯,应该是这样―――我没带表也没手机,不太知道时间,也不知道刚才杀了多久,是不是马上就会有人出现,然后看到楼道里这个凶案现场,然后大叫抓凶手,然后再把我撵得象兔子一样四下乱窜―――但是现在,我还不想跑,我只想坐下来,好好地吸上一支烟,真的。
吸烟当然不是问题,不比杀人更难。纸烟已经叨在嘴巴上,只是―――没有火!我靠!这这这―――我开始手忙脚乱地在身上搜索,没有?他妈的!吸烟不带火,人生一大错!掌嘴!
我把视线又投射到地下的死者身上,我想在他身上找到我要的东西,一个火而已―――他的命都给了我,我想他就不会再吝啬这个了吧?反正他也用不上了―――地狱那头,有的是火。
但是,然而,我发现,我错了。
刘从军还没有进入地狱。
死者躺在地上抽搐没有错。我看见他的手―――本来死者的手是摊开在他身子侧旁的,但是现在不对―――现在他的手,捂在脖子上!捂在自己的伤口上!
这绝对不是什么神经反应。反应没那么剧烈,不可能把一条手臂弹得如此之高―――死者的神经,还不至于那么大条那么粗。我只能遗憾地想,他还没有死,我确实太缺乏这个杀人的经验了。
有点失败感。我不知道刚才刘从军挣扎的骤停来源于装死还是闭气昏厥,反正不会是来自死亡,他没死!
我摇摇头,为自己幼稚浅薄的杀人知识汗了一把。然后我提起手里的凶器,再度上前,杀人杀到底,送佛送到西,我要把我的任务完成―――听说一个顶级的杀手,执行任务时一击不中就不会再行下手,那样会让他产生羞耻感,他会自感侮辱到自己体面的职业高贵的身份,好象是有这种说法。
我并未自觉高贵体面,也没什么杀手的荣誉感,我只为自己只能把人杀到一半汗颜。我把钢丝又套上了未死者刘从军同志的脖子,现在,让我来不知羞耻地补充完成我的作业吧!
我把脚踏在他的头顶,两手用力,又扯紧了钢丝―――刘从军,命若琴弦,在我脚下颤抖!
但是我发现,好象还是不能杀死他,因为刘从军的手放在了脖子上,这样的话,我只能勒到他的手。而且现在不象刚才,没什么地方借力,我要完全再依靠这条琴弦,以自己的力量,以纯手工方式把这头狗熊状物体生生加工成尸体,有点困难了。
我把琴弦扔了,然后搔了搔脑门,我在想究竟改用什么方法再度出手。
当然,方法还有很多,我可以狠踹他的脑袋,还可以跳起身来猛踩他的肚子―――呃,说实话,那个太暴力太血腥了点,我在思想上有点抗拒。
刘从军发出了低低的呻吟,很轻微,但是他在发声,可以肯定。他按紧了自己的脖子,努力挣扎出声音,他好象提到一个人。
这个人,听上去有点熟。我停下了自己的黑手。
“周书记―――”他好象在说这个,“他让我干的―――”嗯,是这样的吧?
◎#¥%…@#%^&;;*!
什么?他在说什么?
周――书――记?
刘从军不说话了,好象刚才挣扎的这几个字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体力。他晕了。
我也晕了头。他刚才提的这个名字,我相信自己没有听错。事实上,该称呼在我心里已经盘旋了N久。我一直想找这个人的麻烦,我知道他跟很多事情有关联,但是我没有证据,我不知道他具体干过什么。我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我够不着他。
那么―――现在―――我的脑袋里N多疑问撞在一起,塞车了。
我很快回过神来,调整思路,我迅速作出了判断。杀人时刻已经结束,已经成为过去时。现在,杀手改行做大夫了,我要救人!
我打开楼道门,向外张望了一眼,没有人过来。远处的冬日阳光里,两个保安迈着非常闲适的步伐,正在两幢楼房之间晃悠身子,不象巡逻,更象散步―――很好,没有暴露,我还有时间。我摘下安全门锁孔上刘从军的钥匙,揣到裤兜里。
然后关门,弯下腰,把刘从军的身子抱扶起来,我的手夹在他的腋下,我拖拖拉拉地把他弄上三楼―――再次放到地面时,我气喘吁吁地擦了一把汗。我不得不承认,把该巨大物体弄上楼的难度,远远超过杀死他。
时间宝贵,不能耽搁。
三楼的左边单元,就是刘从军的房子,这个我知道,现在我要把他弄进去。
我打量了一下防盗门锁孔的形状,然后掏出钥匙,迅速对比翻寻―――钥匙一大把,但是我要找的结果很快呈现,非常准确―――这种三角形的锁孔,钥匙很容易辨认。
钥匙插入锁孔之前,我还做了一件事,就是把刘从军胁下的枪掏摸出来,拿在手上―――不是害怕他会偷袭我,刘从军现在这副烂泥状的德行,别说开枪,就算挨一枪子估计他也跳不起来。
我只是在防备我即将看见的。是的,我必须进入这个房子,把刘从军安置下来―――我不知道里边有没有人,如果有,我想,那是他的不幸。
第205章 改行的杀手
很好,很欣慰,没有人因为我的不请自入而引发打击,突然遭受不幸―――刘从军的303室门被打开了,没看见人,至少在我的视野里,客厅餐厅这一块没有谁。
我一边把刘从军的身子往屋里拖,一边大声叫人。“有人吗?有人在吗?老刘喝醉了!”我就这么叫―――因为这是一套很大的复式楼,我不能肯定在楼上,在卧室里,在我视线无法抵达的部位有没有人躲藏。如果有,我必须把他叫出来,然后,伤害他,束缚他。
跟我考虑的情况差不多―――这个房子的用途不是那么光明正大,不可能有很多人在里边。而现在,我可以确定,除我们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很好。
我多走了几步,把刘从军拖入距离进门最近的一间屋子,好象是间书房。我把他扔在地板上,然后跳起身来,猛扑出去,我的目标,是这所房子的卫生间。
是的,卫生间,我最需要的。
但是―――不是尿急。尿,没这么急。
性命才急―――不是刘从军的命,他的命也没这么急,是我的命。
我在卫生间里翻到两个桶,分别放到淋浴和备用水喉下接水,在接满两桶水的过程中,我又冲到阳台上拎来两个拖把。然后我提上水和拖把,以我能够达到的最高速度扑下一楼。我来到楼梯间,开始进行疯狂的清洁工作。
是的,这次卫生大扫除,性命交关。
我必须在有人进入这幢楼以前,把楼梯间里的杀人痕迹予以清除―――主要就是现场地面的血迹。这些血迹,太多太醒目,不可能让人产生误会,所有人看见该场景都会直接联想到凶杀,都会作出一个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报警。
杀人的时候,我没有考虑这些,因为那一刻我的目的很单纯,仅仅是杀人而已。我并不打算掩饰这个现场,反正最终结果都一样,都是逃亡―――我不以为自己杀死刘从军,就能够逍遥法外,能够不让人知道是我干的。我没考虑这个可能性,现代科技支持下的刑侦手段,犯罪现场大量的证据留存,再加上我的作案动机,根本无须掩饰,所有结果都会直接指出我就是凶手。
所以杀人之后,我不需要搞什么卫生,我只需要准备逃跑就好了。但是现在不行,现在我改行了,我必须救他刘从军。那么我改的行当,首先就得从清洁工作做起。一屋不扫,安以扫天下?对吧?
我害怕时间不够,我拼命地拖地擦地,把拖把上的血水拧入水桶。我沿着楼梯一步步后退着擦洗上去,直至退到303,我把血水倒进浴缸,清洗一下桶,又开始接水,又开始下一轮清洁。
他妈的!血迹这玩意,真他妈难对付!
幸好楼道地面贴着大地砖,挺光滑的,还存在被清洗的可能―――如果是裸露的水泥地面,那些血迹―――对不起,不用搞卫生了,直接跳楼吧,逃跑吧!
清洁工作进行到第四遍,桶子里的水看上去没那么红了,我冲洗了一遍楼梯间。这时候我已经听见了楼道安全门外传来说话的声音,有人在门口掏钥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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