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长生》第3章


“布丁”李子木打开门走进去就看见布丁趴在门口的地上等着他回家了,亲昵的叫了一声这家伙就径直站起身来跳到了李子木的怀里,李子木笑了笑抱着它朝厨房走去。
和现在美国市场上常见的布拉多尔猫一样,布丁拥有着一双湛蓝色的大眼睛,浓密的大长毛,不过却是很稀有的火焰色品种,说起这只猫,又不得不说到另外一个故事了。
那是一九七零年的一个冬天,加州的冬天晚上可以说是冷得不行,李子木从斯坦福校门口出来准备开车回自己的房子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没想到在打开车门的时候听见了一声微弱的猫叫。
仔细一听正是从自己车子下面传出来的,李子木只好把书本放在副驾驶上拿出手电筒看看这家伙到底在哪儿,他对这个猫叫声丝毫不意外,因为加州的流浪猫很多,一些好运的家伙能够有幸得到救助站的帮助以免被冷死的命运,还有一些可怜家伙只好到处寻找可以给它们提供温暖的地方。
很显然刚刚熄火的汽车能够暂时的满足它们的需要,所以每到冬天,人们总能在自己的汽车下面找到一只或者几只流浪猫。
李子木绕着车子仔细的检察了一圈,才发现这个小家伙在排气管里面蜷缩着身子发出微弱的叫声,出于怜悯,他救下了五个月大小的它,取名为布丁。
本来李子木是不想养动物的,原因很简单,他不想亲眼看着它们老死过去,所以后来这几百年他都没有养过一只宠物,布丁是第一个。
如果布丁只是一只很平常的猫的话,那么它最多只能活到十几岁,但是现在布丁已经四十六岁了,比目前国际上已知最高的二十六岁的记录整整多了二十个年头,而且现在的布丁看起来只不过是刚刚成年的样子而已。
这是属于他和布丁一人一猫之间的秘密,也是李子木发现的关于自己身体的又一个秘密,那就是他的血液,也有长生不老的效果,对人的话他不知道,因为他从来没有试过,但是布丁却是真的和他一样长生了。
一九七二年,刚从斯坦福毕业出来的李子木又开始了他的旅行之路,没办法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对他来说不是件好事,所以在毕业典礼结束后的第二天,他就从美国的西岸加州直接搬到了另一边的费城。
新房子的打扫工作照例是他一个人来完成,本来按照他的身手是绝对不会出现把玻璃摔碎的这种低级错误的,可惜他开了个小差一个不注意就没握住手中的玻璃杯,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来不及挽救了,可惜了这价值不菲的杯子。
杯子碎了也就算了,但是这手也被划了一道口子是怎么一回事,一边感叹自己老是分心这个臭毛病,一边起身准备拿个创口贴贴一下,几滴血珠直直地滴落在了光滑的地板上。
等着李子木贴好创口贴之后准备回来收拾一下地板的,没想到已经被布丁这个家伙给舔干净了,李子木也就没有当回事,自顾自的干其他的事情去了。
和李子木当初一样,布丁除了寿命被延长了之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依旧还是两岁半刚刚成年的样子。除了毛发更加光滑好看了一些之外也就没有其他特殊的地方了。
不过让李子木开心的是,以后的日子他就多了一个伴了,起码没有一个人呆着的时候那么无聊了,四十多年的一起生活使得一人一猫之间形成了一种属于他们之间的默契,布丁能够听懂李子木的话,同样的李子木也能够听懂它的叫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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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天之眼
“喵……”布丁趴在桌子上看着面前正在认真盯着电脑屏幕的李子木,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把头埋在两个爪子中间安静的睡着了。
李子木眼睛一直注意着屏幕上的这篇文章,顺手端起旁边的咖啡杯往自己嘴边递,轻轻的抿了一口带着厚厚油脂的意式浓缩,没错了,绝对是这个东西,上次出现的时候还是在几百年前的永乐盛世时期了吧?没想到隔了六百年,李子木又一次发现了它的踪迹。
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是一篇学术文章,大大的标题说明了这篇文章所写的主要内容:考古队探访精绝遗址,发现重大秘密!
让李子木提前一年回国的原因,正是这篇文章里面提到的那颗碗口大的眼状古玉,据说它的名字叫做天之眼,不过李子木知道,这东西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凤凰胆。
精绝,即精绝国,最早见于《史记·西域传》:“精绝国,王治精绝城,去长安八千八百二十里,户四百八十,口三千三百六十,胜兵五百人。精绝都尉、左右将,驿长各一个。北至都护治所二千七百二十三里,南至戍庐国四日,行地空,西通扜弥四百六十里”。
这座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一个小聚落,托了丝绸之路的福迅速变成了一个商贾云集繁华富庶的大城市,最后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这篇文章写的一点儿都没有错,精绝古国确实是一个极度崇尚眼睛的国度,这座城市的每一个建筑物上都能看到眼睛状的图腾,而且传说他们国家的女王拥有这一副很神奇的双眼,只要见过她眼睛的人,都会被瞬间石化过去。
这只不过是一个统治者为了集权神话了自己而已,李子木当然是不会相信的,这种把戏他从其他皇帝的身上见得多了,这篇文章同样也是很客观的分析了这个事情。
不过李子木的注意点显然不在精绝古城的身上,而是从古城里面传出来的天之眼,这个东西他已经找了几百年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的结局。
一个人活得久了,他的内心就会出现一个疑问,自己到底为了什么活着,李子木一直都在被这个问题困扰着,至今还没有找到属于他自己的答案,他在很久之前就有这个疑问了,自己究竟还要活多久?自己活着究竟要干什么?
几百年过去了,他始终迷茫着,直到有一天,天之眼现世了,他终于可以解开困扰了自己几百年的问题了,因为传闻这个碗口大的古玉有一种神奇的效果,那就是能给一个迷茫的人指明方向。
这不正是李子木想要的吗!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李子木丝毫不怀疑这个传闻的真实性,因为他曾亲眼见证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公元后七百三十年,正是唐朝开元盛世的繁荣时期,这个古玉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现世了,而且快速的在京城疯传开来,李子木一听到这个消息,疯了一样的快马加鞭朝京城赶去。
听说那个曾经十恶不赦的人就在得到天之眼之后的第三天就直接剃头出家了,就在京城那家最大的寺庙里吃斋念佛,李子木的目标就是他,不对,倒不如说是他手中的古玉。
很可惜最后还是慢了一步,当他连夜赶到那座寺庙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死了,脖子上的那条口子宣示着他已经来晚了一步,那个人,被暗杀了,在睡梦中被人直接抹了脖子。
最后李子木在他的身上翻出了一个手记,到现在为止还被他随身携带着,他时不时的就会拿出来看两眼,上面大致记载了那个人得到古玉的经过和后来顿悟以后的随笔。
第一眼看到这个古玉的时候他就莫名其妙的被它那无形中散发出来的东西给吸引了,随后经过一番激烈的厮杀抢夺最后终于到了他的手中。
得到古玉之后却并没有解开其中的秘密,失望之余便是接着被追杀逃亡的日子,最后在第三天的夜里终于坚持不住了随便找了个荒郊野岭就这么趴着沉沉的睡了下去。
梦里他发生了一段很奇妙的经历,自己的身体越变越小然后直接进入了怀中的那个古玉里,之后的内容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没有写,只写了醒了之后就悟明白了很多道理,最后果断的选择了皈依佛门洗刷自己前半生所犯下的罪孽。
这就是这本手记的大致内容,李子木已经来来回回翻了不下一千次了,他相信那个人没有说谎,因为他没有理由说谎,不过很可惜的是,自己差一点就能够认清楚自己为什么活着了。
天之眼第二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是七百年后的永乐盛世了,依旧是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上至庙堂下至江湖没有一个不为之疯狂的,更有人出一百万两黄金只求得到它。
很可惜那个时候的李子木正在深山老林里静修,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已经是一年后了,不过他已经没有上次那么为之疯狂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没有得到也只能算是他无缘罢了,他这么安慰自己。
就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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