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玉荆棘》第154章


朝蘅一听也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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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没有得到答复,张起灵没有再次追上去,他静静地看着盘马扬长而去,转身回到朝蘅身边。
“小邪,去吧,好好听听他要说什么。”
吴邪看着那个美艳的女人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莫名的他觉得心安,便跟着盘马就走了。
☆、魔湖与虹吸潮
朝蘅和张起灵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两个人对视一眼,从对方眼里看到了不甘和疑惑。然而他们现在不是占有主动权的那一方,现在能做的事情就是干等,等吴邪回来告诉他们盘马到底知道些什么。
经历了一夜的折腾,两个人也有些疲惫了。
回到阿贵家之后,他们进了高脚楼,躺在竹榻上扇着扇子纳凉。胖子不知道干啥去了还没回来,云朵上山去摘野果了,云彩在楼下的房间里烧着灶台,准备做午饭。朝蘅撑着腿,倚在榻上若有所思。
张起灵垂眸,什么话都没说。
明明快要知道真相却被打了回来,他心里一团乱麻,乱的很。
下意识的,他的目光落在身边的女人身上。
“张起灵,如果你想不起来你是谁、你的任务是什么、你来自何方,你会一直这么找下去吗?”朝蘅坐起来,将腿搭在他的膝盖上,“如果让我来回答,我更希望你记不起来。”
那样你就不会被那命运而禁锢,也不用半生颠沛流离,苦苦奔波。
她愿意尽她所能为他创造半生安乐。
“不。”张起灵按住了她的小腿,掌心的薄茧擦过她的皮肤,“忘记了所有,也就没了存在的意义。”
而且,他迫切的想要了解他是谁,以及她的过去。
他想要知道的东西,都在他丢失的记忆里,无论如何都要找回来。
“我们刚成婚的时候,你说过你即使失忆,也不会忘记我。看来你是做到了。”朝蘅似乎对他的回答并不惊讶,她柔和了神情,忽然伸手掀开了他的上衣。
张起灵的身体肌肉饱满紧实,线条流畅而优美,皮肤细腻苍白,像是精美的艺术品。朝蘅的手指轻轻滑过他右侧的胸口,柔软的指腹按住了其中一块肌肉。
那里纹着一个小篆字,蘅。
朝蘅看着那个纹身,眼里慢慢有了水雾。
“你以前的时候很少说情话,但是你说过的每一句都让我无法抵抗。有一年冬天,我们在北京过年,当时外面下着大雪……我们在雪地里走,你说……”
“我可能不能陪你到最后,但是在这漫天大雪中,我们可以走到白头。”
“我想说的是,不管你将来如何,是找不到记忆还是找到了记忆,你还是你,是我此生挚爱。”
“即使你千百次失忆,即使你什么都忘了,不再记得我是谁,不再记得我们之间的一切,那也没关系,我会穿越万水千山,来到你身边,让你明白,即使你忘记全世界,也还是会有一个人,陪你生生世世。”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女人的眼眸里仿佛盛满了星光,璀璨夺目。
张起灵深深的看着她,伸出手臂将她抱到了腿上。
“好。”他将头埋在她的颈窝,好半天才闷闷的说了一个字。
何其有幸,得此美眷。
“不要害怕,也不要感到孤独,我永远都在你身边。”朝蘅抱住他精瘦的腰,轻轻的拍着他的脊背,像是在哄一个孩子。
两个人的心跳交织在一起。
“那个,我是不是打扰你们了。”
吴邪站在门口,面无表情的挥挥手。
怎么办他感觉自己像是个傻子,而且是被恋爱的狗粮塞了一嘴的单身傻子。
朝蘅和张起灵迅速分开,规规矩矩的坐好。
吴邪抽了抽嘴角,进了屋把自己在盘马那里听到的东西都重复了一遍。随着他的讲述,他看到对面两只的脸色也越来越凝重。
“最后,我特意问了盘马的纹身。”他轻咳一声,“盘马的儿子说那是苗族的防蛊纹身,是盘马老爹小时候一个路过的苗人巫师替他纹的。当时他爹救了巫师的命,那巫师就给他纹了这个作为答谢。”
“据说有这个纹身,到了苗寨可以通行无阻,没有人会为难你。这是真的吗?”吴邪叹了口气,“容我冒昧的问一句,阿蘅你和小哥都是苗族的?”
“我们是汉族。”朝蘅挑眉,“在苗寨通行无阻这我不是很确定,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们的家族和苗族有些渊源。”
“所以我才说……这里的事情可能和我家有点关系。”她耸耸肩,“对了,胖子人呢?买个东西掉坑里了吗还不回来?”
“我去问问云彩。”吴邪起身。
过了几分钟,他一脸复杂的回来了:“胖子一晚上没回来。”
“走,去找人。”朝蘅立刻站了起来,“这家伙去买浓硫酸,估计出了什么岔子,这可不是帝都,没啥可以娱乐的。”
三个人刚出门,却发现胖子回来了。
只不过他那张胖脸上蒙着纱布,一边走一边骂,好像受了伤。
“你这是咋了?撞树上了?”吴邪一看,哭笑不得。这得用多大的劲儿,才能撞成这样啊。
“你他娘的才撞树上了。”胖子气的直跳,“胖爷我回来的时候看到一只马蜂窝,来了兴致,一时轻敌,被那马蜂给蛰了,昨天晚上在村公所挂盐水,结果睡了一晚上。”
朝蘅:……
张起灵:……
吴邪:……
云彩:……
“这里的马蜂和我以前碰到的不一样,之前碰到的都是捅了窝才发飙,这一次胖爷我才靠近,那马蜂就突然围了过来,凶得不得了。”胖子疼的龇牙咧嘴。 
“以后这事少干,你就是老了。”吴邪笑了,让他进了屋。
给胖子换药的时候,朝蘅盘腿坐在一边,看着胖子忍着疼一声不吭由着云彩折腾,忽然笑了。
胖子这家伙,看来是要栽了。
他可从来没在其他女人面前这么乖过,像个毛头小子。
弄完后胖子吃饭都很艰难,在他悲愤欲绝的目光里,吴邪和朝蘅把他的那份肉也吃了。
吃完晚饭,天色暗了下来,四个人在高脚楼延伸出的走廊上乘凉。吴邪把在盘马家听到的一切全部复述了一遍给胖子听。
四个人都皱起了眉头。
朝蘅听着吴邪和胖子的讨论,忽然间想到了一个非常诡异的点。
吴邪的推测在理。如果盘马说的话都是真的,那么死去的人不可能复活,进山的考古队和出山的考古队,不是同一支队伍。
假设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那么在盘马杀死考古队的那一天,这一支考古队就已经被设定为会被抹掉。但是这个计划可能出现了偏差。也许来杀死考古队的杀手,在林遇到了什么意外没有到来,反而由盘马完成了这个任务。之后替换的冒牌队伍来到这里,以为是杀手完成了任务,于是就按照计划开始了伪装。
她想到这里,望着吴邪的目光里带了一丝敬佩。
这个孩子长大了,敏锐而聪明,就像是当年的吴老狗。
按照吴邪的假设,这一考古队和去西沙的那一支不知道是不是同一支,但即使不全部是,肯定也有几个人是。有人为了进这个考古队去西沙而进行了这一次调包。
想到这里,她感觉后背有些发冷。
还好当初她没在西沙表现出任何异于常人的地方。
“最直接的方法,咱们应该去羊角山的那个湖里看一下,现在湖变小了,我觉得可以潜水下去看看下面有什么,有没有当时抛入湖的尸体。”
吴邪看了看朝蘅,又看了看张起灵,最后和胖子定下了去湖边的计划。
“那装备呢?我们这次来,一点东西都没带。”朝蘅撇撇手,“看来要去买了,不过,除了热武器,我们可能还需要冷兵器,比如猎刀。”
她至今对那晚的猞猁有些阴影。
和阿贵谈妥了价钱,这个瑶族汉子就去准备出发的物资了。
在此期间,胖子说可以想办法用他带回来的硫酸,被其他三个人联票否决。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两天,第三天准备得当,阿贵和云彩带着四个人开始朝着那个湖泊方向走去。 
云彩一身瑶族猎装,猎刀横在后腰,背着一把小短猎枪。
瑶族姑娘本来身材就好,她穿上这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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