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太妖娆》第3章


转眼间看到杂乱无章的家里,她又戚眉了。
以后都要住在这里生活了,自然是要收拾干净。
要是让她像个野人一样生活,还不如立马去见马克思好了。
想去厨房做点吃的填饱肚子,菜米油盐酱醋是有,还有腊肉,可是一点其他的配料都没有。
最后没法子,再加上孤笙歌也不是个会做千奇百样饭菜的人。
最后直接用白米饭,配上从小院子掐一点有些暗黄了的大白菜炖烂肉,也可以吃了。
纯天然食品,味道还是不错的。
吃饱喝足,她挽起袖子,发现原身很白,十指葱葱,想必没有过这些粗活。
她一时间不忍心这双漂亮的手受到伤害,不过还是里里外外的将家里面刷了个遍。
不能用的丢掉,有用的都放到储物房。
还有这个晾晒腊肉的地方,真的需要换一个位置。
放在风口处,一出门就可以闻到了。
要是每天闻着这个味道生活,简直就是“欲仙欲死”了都。
等一切都做好,原本的斜阳高照的热烈朝气,已经是夕阳西下,变成了迟暮打盹的老人了。
一天下来,她忙得跟个陀螺一般,以前在外讨生活的时候都没有如此累过。
孤笙歌累瘫了,趴在一颗没有绿叶的桃花树下的石板桌子上,心里直直感叹:勤奋都是压榨出来的。
如果经纪人看到她如此的积极,肯定会屁颠屁颠的去接一堆戏回来。
第3章 农汉宠妻日常2
今天的运气很好,因为是进入深山老林里面,昨天的时候他猎了好多的野鸡还有野兔。
想着这些还是不够,所以他寻到了一只大型动物走过的痕迹,挖了好几个陷阱,守了一天一夜的时间,终于猎到了一头毛色发亮的大虫子,还有一头肥樟。
将猎物捆绑好,确定没人看见后沈大郎粗眉一拧,手上的肌肉一鼓,直接将所有的猎物扛起来,气大无穷。
踏着秋日流金的黄昏,穿梭在林间往家里赶。
以前在深林里面住一个晚上他都不觉得有什么,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日子习以为常。
但是现在不同的了,家里面有个娇滴滴的媳妇等他回去。
虽然这个媳妇现在没有待见他,总是冷眼相对。
他的嘴巴也笨,长大也丑,也不奢望媳妇能够一下子就接受他。
不过是块石头总会捂热,他一定会对媳妇很好很好的。
而且家里有人等着自己回家,这种感觉是完全不同的,这种情感只有久孤身一人才会明白。
走出了深林,看到远处人家的炊烟袅袅,再看看山腰下他们家也是升起了炊烟。
沈大郎咧嘴大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嘿呦的皮肤下显得憨厚无比。
家里面有升火的迹象,是不是说明媳妇愿意跟他好好过日子了?
想到这个可能性,沈大郎觉得他的心滚烫滚烫,似乎有什么被燃烧了一般,很是激动,往家里面赶回去的步伐加快了许多。
他站在自家有些破烂的小院门口,铜铃般大的眼睛再三反复确认后才敢进去。
这焕然一新的小院子,真的是他那乱七八糟的家吗?
沈大郎将猎物放在井口旁边,踌躇着脚步在院子来回走动,满是不可置信的打量着自家那完全变了样的院子。
东西都被分门别类的放好,秩序井然,他都不敢乱拿,就怕变乱了宽敞起来的小院子。
腊肉放到了院子门口的右侧,不会挡着门口。
若是平常没有什么感觉,如今一看觉得顺眼了许多。
他前两日换出来的衣服也被洗干净凉在绳子上,旁边还挂着浅红碎花的女人衣裳。
一青一红,显得格外相配。
这个真的是他的家,这个也才是一个家该有的样子。
沈大郎心中一动,某根琴弦被撩拨了起来,刚毅的脸上逾发柔和,连那如蜈蚣般的疤痕也没有那么恐怖了。
在他寻找媳妇的时候,她从厨房走出来了。
孤笙歌手上还端一碗飘着香味的汤水,脸上带着温和的浅笑,如那下凡的仙女般美丽。
她穿着浅蓝色的衣裳,挽着简单的发髻,别上了一个流苏发饰,浅笑嫣然的看着自己,沈大郎一时间看痴了,人也呆住了。
他的媳妇,真的好漂亮。
青色麻布衣,长发被高高挽起,身高伟岸,五官刚毅。
虽然那一到疤痕乍一看的时候是有些恐怖,但是在她看来更加增添了男人味,魅力四射。
孤笙歌很满意沈大郎的表现,看人的第一眼自然是外貌,所以她很乐意用自己的美貌让沈大郎第一步沉迷于她。
“呆子,傻傻的杵在那做什么,还不过来帮忙。”她小小的瞪了他一眼,声音清澈动听,便转过身,扭着翘臀往饭桌上走了。
这个威胁的瞪眼,落在沈大郎眼里那就是勾了他魂魄的媚眼如丝了,将他的心给弄得滚烫起来。
媳妇他,这次是真的好好过日子,不嫌弃他了?
将汤水放到饭桌上,孤笙歌看扭头看了眼还在沙楞的沈大郎,她一扬眉头,声音娇俏又不满道:
“这是傻了还是痴了,站在那里干嘛呢,还不去洗手,然后拿饭菜出来吃晚餐。”
原身对沈大郎讲话都是指使的多,她现在也没有要温柔起来的想法。
只是话里的意思要透露着关心,还有愿意接近,愿意一起生活的意思就好。
而且男人的性子中就有m的体质,一味的温顺只会很快的腻味。
“阿哦,我马上去拿。”沈大郎回过神来,在孤笙歌的注视下红了脸,只是皮肤黝黑,很难看得出来。
一想到媳妇居然主动做饭等他回来,沈大郎心里划过暖流,觉得这样的生活太幸福了,往厨房走去的时候因为光顾着傻乐不注意看,差点撞到了门栏。
孤笙歌忍俊不禁,笑得眉眼弯弯,这就是反差萌吗?
“真是个呆子。”
她不大不小的声音嘀咕一句,落在沈大郎的耳朵里,心跳更加快速了。
他那粗浓的眉头一直在抖着,咧嘴大笑,那是激动的。
他看着灶台上放着的瓷碗,深吸一口气,那全都是媳妇做的饭菜,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沈大郎小心翼翼捧着瓷碗出去,比捧着千金还要小心翼翼。
一个伟岸的大男人做着这样小心的动作,真的是有些滑稽。
孤笙歌嘴角上弯的弧度更加,笑意非常明显,指挥着他将东西放好。
被指使的沈大郎也不在意,媳妇愿意指使他代表心愿意和他过日子,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吃饭的时候只有筷子捧饭碗,还有咀嚼的声音,沈大郎大口吃着饭菜,想要说媳妇做得真好吃。
但是他嘴笨,怕说错话她会生气,只能憋着话不断的吃。
媳妇的突然改变,到现在他还觉得像是做梦一般。
而且……沈大郎偷偷看了一眼吃相斯斯文文的媳妇,再看看自己的粗鲁,心里的自卑更加明显了。
将他的表情纳入眼中,孤笙歌一想就知道了他在担心什么了。
孤笙歌放下饭碗,拿着原身绣好的绣帕轻轻擦嘴,看向沈大郎一副要谈话的样子。
也许是孤笙歌的眼神过于明显直白了,沈大郎心头一跳,也磨磨蹭蹭的放下饭碗,下意识的挺直了腰杆,双手撑在膝盖上,看到孤笙歌那俊俏的脸蛋,在月光下洁白的皮肤,心跳更加快了。
“媳,媳妇,我,我……”沈大郎支支吾吾了许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要不是知道他是个嘴笨,不会说话的人,还以为是个结巴呢。
孤笙歌莞尔一笑,直接将根据原身记忆绣好的一只荷包递给他,然后开门见山的说:
“前段时间我还是官家大小姐身边的一等丫鬟,生活安稳。但是被人陷害发卖了,直到被你买回来我还是心里不平衡。”
“不过现在想通了,在大宅子里讨生活的勾心斗角也不好。如今和你生活在这个小村庄也是不错的,但是你以后一定要对我好。”
之前原身的态度不好,现在她转变了也不能无缘无故吧,用讲事情的缘由解释一下,足以支撑她的改变。
至于绣荷包给一个男人,在这个时代就是愿意和这个男人好好过日子的讯号,相当于定情信物。
沈大郎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地接过荷包,颤抖的手差点让荷包掉下来。
他轻吸一口气,上面还遗留媳妇那淡淡的清香,窜入鼻息的时候让他心猿意马。
他的眼神炽热无比,拿着荷包如拿着珍宝,抬眸看向孤笙歌的眼里满是激动,还有欣喜。
“媳妇,我一定会对你好,非常好!”
比对自己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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