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之巅(张郎)》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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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知到纽维尔公国情况的秦烨,小心的带着队伍走在起伏不断的高矮山丘中,复杂的地形不住的提醒秦烨要时刻提高警惕,因为之前作为一个优秀的海盗,秦烨深知在这里打一场伏击战成功的可能会有多大。
山上山下被成片的森林覆盖,铺满地面的绿毯上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花,整个天地就是绿色的海洋。如果不是有任务在身,如此的美景秦烨到可以驻足一看。
商队慢慢的走在群山之间,当走到一片谷地时“嗖”一声,一支利箭带着风的呼啸声,由谷地一侧的山坡上朝着商队射了过来。
“所有人散开,想办法躲开箭。”随着射过来的箭矢,秦烨一边快速的躲到马车后,一边大声的发出警报,提醒每一位同伴。
“嗖——嗖——嗖——”秦烨的话音刚落,又有许多支箭从山坡上射了下来。几个没来的及躲闪的倒霉蛋,被射翻在了地上,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我们要打劫,留下货物还是留下贱命,你们自己选吧!”一小阵箭雨过后,一个洪亮的声音,从射来箭的山坡上传了过来。
秦烨躲在马车后,很小心的探出头,顺着声音向山坡望去。山坡上站着一个手拿长矛的汉子,一身链甲让秦烨暗暗吃惊。在他后面站着十三个拉满弓,指着商队的劫匪。身上也穿戴着各式各样的盔甲,背上背着圆盾,腰间挎着单刀。远远地望着这些劫匪,秦烨明白,常年的打劫生涯,让这些劫匪无论是在装备还是在战斗力,他们都逐渐趋向了职业战士。
查看完对方实力,秦烨缩回头转过了身看着自己的士兵,与对方作对比。除了一个被箭射中外,自己这边还有八个可以战斗的民办,不过实力显然和对方不是处在一个等级上。不说装备,就单单在心里上,民兵就差了一大截。绝大部分的民兵是为了混佣金而加入了佣兵队,其中很多人都没有见过流血,更别说战斗杀敌了,单凭刚才劫匪那一声喊叫就让民兵们暴露出了他们的本质。如果不是怕被飞来的箭射到,很多人会放下手里的武器转身逃跑。
看着转回过身的秦烨,斯特恩焦急的问道:“对方的实力怎么样,有多少人?”
“一共十四个,一帮乌合之众,根本不堪一击。”借着回他斯特恩的话,秦烨把虚假的信息传递给了每一个跟在自己身边的民兵耳朵里。
“我们怎么办?”
“我先去问问领队。”听着斯特恩的问话,秦烨在抬头回答时正好看见了商队的领队商人。
这时的领队商人脸色苍白,蹲在马车后,完全没有了当时一出哈罗德堡,拉着秦烨问东问西的气势。浑身不住的颤抖,像是一朵暴风雨中摇摆不定的花。
秦烨低下身子,借着马车的掩护,费力的挪向领队商人。
看到秦烨挪到了自己身边,领队的商人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拉住秦烨哀求道:“大人,您可一定要把他们打退啊,否则这几车货全没了。”
“和您说实话,这些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秦烨怕民兵听见,伏在商人身上小声的说。
听到秦烨这样说,商人的脸色更加难看了,于是用商量的口气说道:“如果您能打败这帮劫匪,我愿意付5盾作为对您以及您手下士兵英勇行为的奖励。”
听到商人愿意出钱,秦烨松了一口气。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现在有了这些钱,那些原本像绵羊一样温顺的民兵,会在顷刻间变成豺狼。
秦烨离开商人,躬着身子回到了民兵们的身边,压低嗓子说:“你们听着,对方只是一群小毛贼,只要你们勇敢杀敌,凡是砍到一个敌人,我奖励50银币!”
钱的威力是巨大的,那些民兵听到高额的奖金后,眼睛中射出了炙热的光芒,紧紧的握住了手中的武器。
“我们得把对方放过来,如果这样冲出去的话,会被射成刺猬的。”斯特恩以为秦烨会命令所有人冲出去,赶快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好,就按你说的办。”秦烨说着话,从身边民兵手里拿过了一面蒙皮的盾,举着伸出了藏身的马车,“你们这帮没种的杂种,我们不会留下货物逃命,有本事自己来拿。”
秦烨的话,刺激了劫匪,至多支箭矢纷纷向他射来。由于躲在马车后,劫匪射来的箭没有对秦烨造成威胁,秦烨继续他激怒劫匪的工作:“来啊,胆小的兔子,和我来较量一番。我要用手里的剑刺破你的喉咙,切下你的肮脏的头颅扔进粪坑里。”
秦烨的西陆话说的越来越好了,语气像极了一个寻衅滋事的无赖,躲在一旁的斯特恩忍不住笑了。听见秦烨的话,身旁的民兵也没有了刚才的紧张,多了些轻松。
劫匪的头领不是傻子,当然不会被秦烨的话所动摇。不过一直躲在马车后的佣兵队表现出的懦弱,让他认为自己对面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杂种。况且劫匪头领打劫过的商队,旅人,多的数也数不清。甚至公国的士兵,如果人数不多的话,他也可以轻易让他们缴械投降。就凭借这一点,他自信只需要一个冲锋,杀到商队的马车边,那些躲藏在马车后的佣兵就会伸着脖子等他宰割。
劫匪头领开始行动了,他把拿在手里的长矛平端着,开始慢慢的从山坡上冲了下来。头领身后的劫匪也纷纷收起了弓,抽出了单刀,跟在头领身后冲向了商队。
劫匪们跑下山坡的速度越来越快,瞬间就到了佣兵队藏身的马车前。秦烨为起表率作用,大吼一声,提着剑迎了上去。所有蹲在地上的民兵也在斯特恩的督促下,拿着武器冲了上去。
加上秦烨和斯特恩,佣兵队现在有十人,与劫匪的人数并不是悬殊很大。秦烨来到西陆的这一年半中,大大小小也经历了不少战斗,所以他深知一个新兵需要的东西,那就是自己在这一战中的表现。
没有过的的花哨,秦烨用剑挡开了从侧面向自己劈过来的单刀,然后把剑向上一挑,直逼与秦烨对战的劫匪。挑起的剑像有了灵性一样,刁钻的划过了劫匪浑身唯一没有护甲的咽喉部位。被划破的皮肉向外翻腾着,断裂的动脉井喷似的往外喷射着红色的液体。受到秦烨一剑的劫匪,松掉了手里的单刀,双手捂住脖子,软软的跪倒在了地上。
第十章嗜血才能生存
结束了一个劫匪的生命,秦烨提着剑继续寻找下一个对手。这时一个身材高大,满脸胡须的劫匪进入了秦烨的视线。劫匪被秦烨注意到并不是因为他的身材和浓密的胡须,而是他拿着与其他劫匪不一样的武器(传说中的长刃剑)。这种武器有长长的刃,长长的杆,似剑非剑,似矛非矛,既可以直刺又可以劈砍,与秦烨曾在厄布鲁守卫队那里见到的长戟有些相似,但又有些不同。
这名劫匪,仗着手中的武器,凶悍的对着一个雇佣兵不停地攻击。与劫匪交战的佣兵举着蒙皮盾,承受着对方的攻击。随着对方挥着长刃,一下又一下野蛮的打在盾牌上,佣兵只好把身体尽量藏在盾后,躲避对方的攻击。
劫匪似乎对自己的对手非常不满,原本充满残酷的战场变成了他的游戏场所。他并不急于杀死对手,而是像猫对老鼠一样,慢慢的把自己的猎物折磨致死。
秦烨知道,这些刚招募的民兵,对于目前的自己来说是异常的珍贵,所以他不能损失任何一个士兵。另外,如果这些民兵能够挺过这一次,那么从此之后,他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战士,为自己所用。
就在民兵撑不住长刃剑猛烈的攻击摔倒在地时,秦烨挺剑而上,在长刃剑在劈向民兵胸口之前拦住了它。
使长刃剑的劫匪见半路突然杀出了一个人,破坏了自己的好事,骤然暴起,舞着长刃剑疾风暴雨般的向秦烨砍了过去。
秦烨没有民兵那样的蒙皮盾,面对劈来的长刃剑不敢硬接,只能凭借长期作战的经验,判断对方下一步的攻击方位然后躲避。
看见秦烨躲开了自己的连续攻击,劫匪更加疯狂了,嘴里咆哮着,加紧了对秦烨的攻击。刚才的几下躲闪,已经让秦烨有些力不从心。现在劫匪向自己挥过来的利刃越来越频繁,让秦烨渐渐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
“钉——”的一声,在劫匪横向扫过自己的头部时,秦烨将单手握剑改为双手握剑,硬着头皮接下了这一剑。被秦烨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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