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萝歌》第28章


同为隐脉中人,青萝不由得微微有些得意。
两人已然斗了半个时辰。
刀光剑影啊不,竹影,晃得人眼花。
阿笙已经揉起了眼睛——好疼啊,看了那么就,头也晕了,眼睛也疼起来,这些汉人还有魇城人,就不会用点什么巫蛊之术吗?刀啊剑啊的打,又累又让人眼花,还是蛊王方便,放出去咬人就好
也正是这揉眼睛的动作,让阿笙错过了最精彩的两招。
刀与竹。
杀气与优雅。
狂暴与潇洒。
都不复存在。
两人只看到对方身上变得与自己相似起来的气息。
明明看起来完全不同的两人,气势却变得同样不羁和傲气。
落花飞雪,是季琅嬛一式中透出的恣意。
青冥长天,是风破一招中显出的狂傲。
然而,一招一式过后,两人仍旧内敛。
一个一身“业”与“障”的奉刀。
一个一脸温和笑意的琅嬛太史。
都明白,最后的招式才是真正的对方,真正的自己。
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看在青萝的面子上,提醒你一句”看着对手眼中光芒一闪而没,把刀负回身上,缓缓转身,季琅嬛还是忍不住开口,“杀气太重,伤人,更加伤己。”
风破暗暗苦笑。他又何尝不知?只是握刀的他,不得不如此。
要说看在阿萝的面子上
“本性如何,瞒不了人你可以骗人,可你手里的刀剑却永远是诚实的。”
听见风破的话,季琅嬛微微一怔:从上次见面到后来司徒家花侍的描述来看,这家伙应该是个很寡言的人,这次的见面本来也证实了这一点。
真没想到,他居然会说这句话。
不过
“多谢提点彼此彼此。”
走出老远,风破才听见后半句。
彼此彼此?
说的没错
两人在打斗时观战几人已经远远退开,两人的对话便没有被几人听到,几人也不知这两人末了发了什么感慨,不由都有些好奇。阿笙便过去问道:“你们刚刚都说了什么?”
风破不语,季琅嬛缓步过来道:“在说输赢啊!”
阿笙气道:“我没看见!”
秦薷心想你自己揉眼睛错过了有什么可埋怨的?
姜姮见这两人招式有变却没觉出异样,奇道:“你们这算是分出胜负了?谁赢了?”
风破仍然不语,末一招出,两人便都收手,算不得分出胜负。
季琅嬛淡淡道:“现在来看,就武功,恐怕谁也赢不了谁,不过用上灵术,在下必败无疑。”
魇城三人一惊。
“你怎知道”
终于又说话了啊
季琅嬛笑笑,点点自己的耳朵。
“琅嬛太史能听见的,可不只是人的声音。”
“神语?”秦薷微微扬眉,“原来‘这里’,还有‘神语者’存在吗”
“你们叫这个‘神语’吗?我们这里可没什么特别的称呼!”青萝笑嘻嘻指着季琅嬛道,“琅嬛哥哥是近百年来唯一一个学会的人呐我要学,他都不肯教我!”语调忽然转为埋怨,青萝的表情也变成了恼怒。
季琅嬛摇头:“这种能力‘神语’,只有季家人能学,你学不来的。”
师姐弟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灵”的后人。
“灵”通常有与万物交流的能力,在迦兰的“神话时代”,在诸神尚未弃世“灵”遍布迦兰大地的时候,这种能力并不少见。
“灵”如果有后代,这种能力很有可能被传承下去,不过,灵的后代毕竟少之又少,即便是迦兰,拥有“神语”能力的人也是屈指可数——这还是两人上一次在迦兰见到的状况,如今几百年过去,不知是否还存在。
拥有“神语者”
莫非,“这里”,也曾是有“灵”存在的?
姜姮点头:“有这种能力,那难怪能与‘灵书执笔’能力相类不过,还是差了一点点。”
季琅嬛笑问道:“那么‘灵书执笔’是什么?”
阿笙奇怪地看他一眼:“你不都知道么?他们给青萝讲了一遍,青萝给阿笙讲了一遍,怎么你还不知道?”
微笑的季琅嬛抬起右手打个响指,随即平伸食指,一只白色鸟儿不一会儿便飞了过来,落在他指上,状似亲昵地啄啄他的指尖。
“这是阿茉,我喂大的百灵鸟你们说的话,她可没法全都听懂,毕竟,跟人是不同的族群,要真的相互理解,恐怕很难呢。”
姜姮看小白鸟儿可爱,便想伸手去摸,不料阿茉不大亲近人,见她手来,扑棱棱飞走。姜姮一怔,笑骂道:“好小气鸟儿,连摸都不让。”
一旁青萝阿笙想起这位姐姐对自己的“热情”,不由齐齐打了个寒战。
那阿茉让姐姐你摸摸还能有命在么?
季琅嬛伸手摸摸落在他肩上的阿茉,道:“阿茉生来一身白羽,与其他百灵鸟不同,是被从窝中扔出来的——一群幼鸟喂不饱时,最容易被抛弃的,便是其中异类呐”
异类吗
那这里还真没一个不是!
“怎样,是不是应该告诉在下,关于三位的事?还有夏清玉的事。”
说是要魇城几人来讲,其实最后动口的都是青萝和阿笙。
魇城众看着咭咭咯咯不断的两名少女,齐齐叹气。
青萝还好,说的都是实话,不过明显偏爱描述三人的“内斗”,边说还不忘时不时瞥这里一眼,听得季琅嬛微笑连连,三人郁闷不已。
阿笙倒是对二人的“内斗”没甚兴趣,可惜长篇大论都是在说迦兰的神话故事,居然还声情并茂讲得甚为动听。
在魇城三人的耐性终于消失之前,季琅嬛趁二女稍稍喘气喝茶歇嗓子的功夫站起身来:“秦兄,陪在下到大理城中走走如何?”
魇城众和青萝都听出了话中意思:秦兄,把你们的事情给在下用正、常、的方式讲一遍如何?不由都好笑。
秦薷起身,双臂一震:“好呀!我就陪季兄入城一游!”
两人出门后,风破见两人一脸呃狡黠的笑容,便知刚刚她是故意扯些有的没的逗自家哥哥,惹得他无奈至极却又不得发作——这小丫头脑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呀?!
时间过的很快,一场打斗再加上讲几个故事就足够耗光一个上午,眼看日头升到头顶外出的两人还没回来,留下的四人已经不耐起来。
姜姮望望日影:“唉这两人哪是转大理啊,小如那孩子不会是看到什么美”说至此处忽然刹住,看看正眨巴着眼盯着饭桌的阿笙弟妹。
好在还没说出来
这小子,不会是又看到什么美人才绊住脚的吧
的确长得不错。
当然,如果不是个低级人偶就更好了。
☆、第三十二章 芦月 (2963字)
孩童时那单纯的信任,原来,可以如此轻易地失去
——岩笙

秦薷状似骄傲地在大街中央一昂头。
“哈季兄,就说我魅力大嘛你看,她果然被本公子迷倒了吧!”
怀里倒着的“美人”一动不动,纵偶针已经在“它”把手探向秦薷咽喉时被轻易拔了出来。
真幼稚,这种人偶也拿出来现眼?就凭它,伤得了谁啊!
季琅嬛在微笑,温文尔雅。
不过,那支青竹管,已经在指尖滑动。
刚到大理就赶上这么一出该说是走运呢,还是不幸?
“哎?还不醒?算啦送去医馆给她治一治好啦”打横抱起那个人偶,一手扣住人偶后颈,秦薷与季琅嬛快步向“医馆”走去。
轻易摆脱人群的视线,两人走到一处僻静之地——说起来,这两日还真是天天往这种地方跑啊。
丝毫不温柔地把人偶抛在地上,秦薷用不在意到几乎敷衍的态度检查着尸体。
“死了不到一天,是城中乐坊的歌女啧,一身合欢酒气,肯定不是什么正经的。”
季琅嬛看他验尸本还不觉什么,听他后一句话却有些尴尬:就算要说的内容有点咳,你好好说就不成么?
“骨头还好,没碎——真是运气,那家伙用的是针纵人偶而不是那个断骨头的,否则刚刚在大街上一旦瘫成一团谁也知道不对劲了。”至于苍松说的“用木钉代替骨骼”他可不敢指望!想象一下一个“无骨美人”在大街上倒进自己怀中的场景,秦薷就有想要发抖的感觉,瑟缩了一下,嘟囔起来。“那还了得?非让人当怪物揍了不可”他又不习惯用武功对付普通人哈八成会被弄成重伤的吧
季琅嬛听见“骨头没碎”等内容,禁不住一皱眉头:“这傀儡究竟怎生做法?”
秦薷“验尸”完毕,站起身来:“一共两种。准确点说?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