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孔子,右手老子》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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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与伦理的合一
孔子特别重视礼乐,关心道德这些方面,西方人往往不甚了解。可是把孔子心目中的社会秩序表现得更好,再没有别的字眼儿比“礼乐”一词更恰当了。孔子回答弟子问为政之道时说(子张问政,子曰):“师乎,前,吾语汝乎?君子明于礼乐,举而错之而已。”(谓举礼乐之道而施之于政事。见《礼记》第二十八《仲尼燕居》)听孔子说这种话,似乎过于幼稚天真。其实从孔子的观点看,这也容易了解。我们若记得孔子对“政”的定义是“政者正也”,自然不难了。换言之,孔子所致力者是将社会之治安置于道德墓础之上,政治上之轨道自然也由此而来。《论语》上有这样的对话:
第7节:第一章 导言(3)
或问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
换言之,孔子差不多可算做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因为他的最高政治理想在于社会上大家和睦相处,因此管理社会的政府已然没有必要。这个意思在这几句话里,也暗示出来,他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但是如何才可以达到此等无讼的地步呢?他在后文里另有说明。但是切莫误解的是,孔子为政最后的目的,与刑罚礼乐的目的是相同的。在《礼记·乐记》中说:“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孔子从不满足于由严刑峻法所获致的政治上的秩序,他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在政治上孔子认为有两种等级,他曾说,齐国再往前进步,就达到鲁国的文化程度,也就是达到了第一阶段的治世;鲁国若再往前进一步,就达到了真正文明地步,也就是达到了第二阶段的治世。
(二)礼——理性化的社会
儒家思想,在中国也称之为“孔教”、“儒教”,或是“礼教”。西洋的读者会立刻觉得礼字的含义比纯粹的礼仪要复杂得多,或者觉得孔子的思想是一套假道理。我们对这个问题必须严正从事,因为“礼乐”一词在孔门著作里屡见不鲜,似乎包括孔子对社会的整套制度,正如“仁”字似乎包括了孔子对个人行为的教训精髓一样。“礼乐”一词的精义及其重要性,在本书后面将有详尽的讨论。现在只需要指出孔子自己对“政”与“礼”的定义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政是“正”,而礼则是“事之治也”(见《礼记》第二十八)。中国这个“礼”字是无法用英文中的一个字表示。在狭义上看,这个字的意思是“典礼”,也是“礼节”,但从广义上看,其含义只是“礼貌”;在最高的哲学意义上看,则是理想的社会秩序,万事万物各得其宜,所指尤其是合理中节的封建社会。如前所述,当时的封建社会正在崩溃当中。
孔子力求实现自己的理想,乃致力于恢复一种社会秩序,此种社会必须人人相爱,尊敬当权者,在社会上公众的拜祭喜庆,必须表现在礼乐上。当然,这种拜祭的典礼一定是原始的宗教典礼,不过我们所谓的“礼教”,其特点为半宗教性质。因为皇帝祭天,这是宗教性质的一面,但在另一面则是教导百姓在家庭生活上,要仁爱守法敬长辈。在祭天,祭当权者的祖先、祭地、祭河川、祭山岳,这等宗教性的祭祀则各有不同。在《论语》与《礼记》上有若干次记载,记孔子并不知道这些祭挽与皇室祖先的意义,如果知道,则治天下便易如反掌了。在这方面,儒家的思想类似大部分摩西的戒律,若在儒家的教义上把孔子与摩西相比,则较与其他哲学家相比容易多了。儒家所倡的礼,也和摩西的戒律一样,是包括宗教的法规,也包括生活的规范,而且认为这二者是不可分的一个整体。孔子毕竟是他那个时代的人,他是生活在正如法国哲学家孔德所说的“宗教的”时代。
再者,设若孔子是个基督徒,毫无疑问,他在气质上,一定是个“高教会派”的教士(英国国教中重视教会权威及仪式之一派),不然便是圣公会教士,或是个天主教徒。孔子喜爱祭祀崇拜的仪式,所谓“我爱其礼”,当然不只是把仪式看作缺乏意义的形式,而是他清楚了解人类的心理,正式的礼仪会使人心中产生虔敬之意。而且,正像圣公会教士和天主教教士一样,孔子也是个保守派的哲人,相信权威有其价值,相信传统与今昔相承的道统。他的艺术的美感十分强烈,必然是会受礼乐的感动,《论语》上此种证明很多。祭天与皇室的祭祖会引起一种孝敬之感,同样,宴饮骑射在乡村举行时,伴以歌舞跪拜,会使乡人在庆祝之时遵礼仪守秩序,在群众之中这也是礼仪的训练。
所以,从心理上说,礼乐的功用正复相同。儒家思想更赋与礼乐歌舞以诗歌的优美。我们试想孔子本人就爱好音乐,二十九岁就从音乐名家学弹奏乐器,并且虽在忧患之中,也时常弹琴自娱,因此他对礼乐并重,也就不足为奇了。孔子时代的六艺,在孔门经典中清清楚楚指出为礼、乐、射、御、书、数。孔子在六十四岁时,删定《诗经》,据说经过孔子编辑之后,其中的诗歌才算分类到各得其所,而且各自配上适当的音乐。事实上,据记载,孔子自己讲学的学校,似乎不断有弦歌之声。子游为武城宰时,开始教百姓歌唱,孔子闻之欣然而笑,并且向子游开玩笑。见《论语·阳货》第十七:
第8节:第一章 导言(4)
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
礼乐的哲学要义由《礼记·乐记》可见:
“观其舞,知其德。”(见一国之舞,知其国民之品德)
“乐自中出,礼自外作。”(音乐发自内心,礼仪生自社会)
“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音乐表喜乐之感,此种情绪既不能抑而止之,又不能以他物代替之)
“乐由天作,礼以地制。”(音乐代表天,是抽象的;礼仪代表地,是具象的。)
国不同,其乐不同,正足以见民风之不同。
先王制礼乐,不只以餍百姓耳目口腹之欲,亦所以教民正当之嗜好,明辨邪恶,民生和顺。
礼教的整个系统是包括一个社会组织计划,其结论是一门庞大的学问,其中有宗教祭祀的典礼规则,宴饮骑射的规则,男女儿童的行为标准,对老年人的照顾等等。将孔子的这门真实学问发扬得最好的莫若荀子。荀子与孟子同时,在学术上为孟子的敌人,其哲学思想在《礼记》一书有充分之阐述,足以反映荀子之见解。
对礼之重要有所了解,也有助于对孔子另一教义的结论之了解,即“正名”一说。孔子把他的当代及他以前两百年的政治历史写成《春秋》,其用意即在以“正名”为手段,而求恢复社会之正常秩序。比如帝王处死一叛将曰“杀”之,王公或将相杀死其元首曰“弑”之。再如春秋那些国里,非王而自称王者,孔子仍以其原有合法之头衔称之,即所以示贬也。
(三)仁
孔子的哲学精义,我觉得是在他认定“人的标准是人”这一点上。设非如此,则整个儿一套儒家的伦理学说就完全破产,亦毫无实行的价值了。儒家整套的礼乐哲学只是“正心”而已,而神的国度正是在人心之中。所以个人若打算“修身”,最好的办法就是顺乎其本性的善而固执力行。这就是孔子伦理哲学之精义。其结果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关于仁,孔子有极精极高的涵义,除去他的两个弟子及三个历史人物之外,他是绝不肯以仁这个字轻予许可的。有时有人问他某人可否算得上“仁”,十之八九他不肯以此字称呼当世的人。在本书《中庸》一章里,孔子指出“登高必自卑,行远必自迩”,他有一次说,孝悌即为仁之本。
“仁”一字之不易译为英文,正如“礼”字相同。中文的“仁”字分开为二人,即表示其意义为人际关系。今日此字之读法同“人”,但在古代其读音虽亦与“仁”相同,但只限于特殊词中,汉代经学家曾有引证,今日已无从辨别。在孔门经典中,“仁”这个字与今日之“人”字,在用法上已可交换,在《论语》一书还有明显的例证。在《雍也》篇:宰予问曰:“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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