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鬼蛇神》第38章


元素。
但是把这些东西按照比例放在一起就是生命了么?所有这些东西结合在一起并不能成就生命。在这一点上圣经没有疏忽,因为神将生气吹到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伟大的圣经自此引入一个核心概念,就是灵。有灵的活人。
灵,一个与我们所有问题紧密相关的最重要的概念。
从这个基点上向后退一万步,我们假设即使《创世纪》的撰稿人没有疏忽,假使经典中确认水是上帝所造,生命这回事从我们的经验和常识出发,仍然是一个无解之谜。
第0章 生命的徘徊特质
3 批判或辩证。阴曹地府之捉襟见肘
当然这是大元的要求,他希望李德胜把他的事情尽量详尽地写给他。比如发生了什么,比如哪些人在场,比如他(李德胜)当时当场的心情和想法,甚至犹豫和疑问;这些都是大元所关心的。如果李德胜不太为难的话(他当然不为难),如果李德胜有时间的话(他有的是时间),他(大元)让他(李德胜)尽量详尽,“就当是帮我一个忙”。
那些年里大元自己的生活就是一锅夹生饭。
他是一个来自辩证唯物主义之乡的男生,他周围是一群跟他同样背景同样充满无神论者乐观的男生和女生。他们热爱生活,对未来充满向往,同时相信自己是猴子变的(进化论信徒)。可是他们走错了地方,走进一块充满神灵与惊异的几乎是封闭的高地,走进一群笃信神明的藏传佛教徒当中。然后大元自己会偶尔收到万里之外的一个海岛上的鬼魅故事。
虽然李德胜的故事只是当年大元在西藏那段生活的调料,但是由于大元对世界的基本立场已经与身边西藏的具体生活相冲突,所以来自海南岛的那份调料就有了特殊的意义,如同化学中激烈的化合作用一样。大元的生命因此充满了变数。
大元会把所有他以为有价值的东西与伙伴们分享。
他将西藏的生活端给李德胜,与他一道品味;
他将李德胜的故事讲给进藏的朋友们,一同辨析;
他将不同的生活熔于一炉,写出小说与读者互动;
所有这些又全部回流到他内心,让他的人生色彩斑斓且无限丰富。大元身边的人因此羡慕他,都说他命好。
神婆为黎族少女超度亡灵时发生的那一幕,启达认定死者自己走进神婆身体属于进入叶地的过程。启达说藏传佛教认为在此岸与彼岸之间有一块中间地带,叶地;无论你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叶地都是必经之地。或许你的终极命运有可能在叶地发生改变,改变你生前已经被确定的方向。
叶地,不论它先前存在与否,它都是启达的重大发现。
启达以为神婆很关键,她可能就是那个决定改变方向的人。
当然藏传佛教认为你的人生表现至关重要,你做了多少善事做了多少恶事,你对佛是否虔诚,你一生的修为是利己为主还是利他为主,诸如此类的。若你对自己来世的走向关心,你必得在今生的每一段路程都提醒自己。
一个疑问是死者只有十三四岁,尚未成年,她的人生还没有进入值得她反省和忏悔的阶段,因此她也不存在前面的问题。
同理,作为中间地带的叶地,对她的意义也不存在。
启达当年对叶地极为热衷,他的流光溢彩的小说处女作《巴戈的传说》正是他进入叶地的伟大尝试。但是他也会犯错误,他会把他遇到的(包括见到和听到)所有死亡案例都往叶地的方向推,连李德胜故事中的死亡也不能幸免。
启达犯了一个忌讳,他忘了“强扭的瓜不甜”这个真理。
启达仍然不服,说真理是个狗屁。
少华说不强词夺理就不是启达。
他认为神婆就是个精通催眠术的骗子,催眠术是科学,是已被证明了的。利用催眠行骗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古今中外古往今来。
少华天生就是诗人,当他听说小说家大元居然不能喝酒时大为失望,切!文人不喝酒,真叫人笑话!
有道是李白斗酒诗百篇。有先贤为楷模,少华的书架上除了古今中外古往今来的圣贤书外,最多的就是酒了。绿叶山城兰州,三样都是啤酒;沱牌江津文君二峨,四种皆为白酒佳酿。
少华身高一米六二,体重四十八点五千克,瘦削的刀条脸,不多的几缕长发漂浮在细脖子周围,异常潇洒。
我是个瘦小的猎人
永远也装不满猎袋
骑着瘦骨嶙峋的白马
我的草原 向我走来了
那是高拔的青藏高原在充满无边幻想的八十年代里最为激动人心的诗篇,连泰斗级的西藏诗人马丽华也为之叫好。
少华与启达是一对冤家。启达的叶地在少华眼里根本就是无病呻吟,启达不过是想借叶地来让自己的小说增加神秘感而已。在少华看来,藏传佛教中许多看似神秘的事物,其中的许多过程中都包含有催眠术的成分;黎族女孩复活的故事尤其典型。
少华认定,催眠术是人类早期最为重要的发现,催眠术直接催生了诸多宗教神迹,使宗教有了令人信服的力量。所有族群的不同宗教信仰都在相当程度上得益于古老的催眠术。而掌握了催眠术的极少数人自然成了宗教领袖或者引领者。
那个神婆便属于那个少数人的行列。
那些萨满巫师亦是。
那些满世界给人看病治病的气功师亦是。
那些卓越的艺术家亦是。
在他罗列掌握了催眠术的名单当口,启达插上一句。
启达说:“诗人书法家藏传石刻收藏家少华亦是否?”
启达算是捅了少华的胳肢窝,少华自小舞文弄墨拜书法名师自己尤擅金石篆刻,进藏后专攻新诗尔后迷上宗教石刻,是新西藏文人中多才多艺之第一人。
人称少华大师。而第一个为其命名的就是启达。
最为困惑的是大元自己。
首先李德胜是他的朋友,他一个人的朋友,与少华启达他们完全没有一点关系。现在李德胜的那些诡异的故事已经成了西藏三个大男孩的共同故事。无论他俩相信与否,反正大元自己是不能够怀疑的,因为他知道李德胜绝不会撒谎说瞎话。
可是不怀疑就是相信吗?大元这样自问之后没得出答案。
在他所受的教育里,实证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与实证密切相关的词汇还有诸如“眼见为实”,诸如“合乎逻辑”,诸如“情理之中”;相反的词汇诸如“匪夷所思”,诸如“耳听为虚”,诸如“不靠谱”。所有这些词都可以正面或者反面去面对李德胜的那些鬼魅故事。
可是结论是什么呢?是肯定还是相反?
他甚至觉得少华和启达的话也都有各自强大的力量。大元这时意外发现了相信不相信似乎没那么重要,似乎故事本身比结论有意思得多。李德胜故事的魅力在于它有意思。无论谁都会被它吸引,都会或多或少引出几个“为什么”来。
这个发现让原本困惑不已的大元豁然开朗。的确,这个世界经常有让我们的真理和逻辑蒙羞的出人意料的故事,真理不是你的亲爹亲妈,逻辑不是你的亲生儿女,你何必为它们坚守呢?
那个小牧童一家对李老西做的坏事让三个朋友个个愤慨。
少华认为第一个回合李老西就不该救那老太婆,如果没救,后面老太婆的死也就与他没有任何干系。而老太婆的死,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她儿子们向李老西发难的最主要动因;李老西的拒绝导致母亲之死,儿子们就绝对不给李老西留任何活路。
小牧童的爸爸叔叔们终于还是回到人伦与逻辑的大道上来。该死的逻辑。逻辑就可以让那几个可恶的男人逃脱罪责吗?
启达看到了人性的光华。李老西不可能不救老太婆,因为那老太婆是小牧童的亲奶奶,而小牧童是李老西始终不渝的朋友。又是该死的逻辑。李老西在逻辑链条的滚动中成了牺牲品。
小牧童为家人对自己朋友的伤害而悲哀,这又是人性的光华。
爸爸叔叔们其实只做了自己作为男人该做的事,捍卫家族利益(为战胜牛瘟给家庭生计带来的威胁)并为之战斗到底;既然李老西自己选择不愿做他们的盟友,那他就是把自己放到了与他们为敌的立场。他们作恶都是人性使然。
爸爸叔叔们其实只做了自己作为儿子该做的事,为挽救妈妈的生命做一切努力;既然李老西有能力救他们的妈妈(先前他已经救过她一次)而拒之不救,那他就是选择把自己放到了与他们为敌的立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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